車禍鑑定會議的進行流程

車禍鑑定會議 如何進行?

當你申請車禍鑑定後,會收到召開車禍鑑定會議的通知信,告訴你幾月幾號幾點在哪裡開會
你是當天的第幾號會議,也會提醒你要帶齊的證件、文件

會議當天能陪同參與鑑定會議的其他人員,會因為不同縣市的規定而有所不同
例: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只能具有律師身份或保險理賠人員能陪同進入開會
其他縣市車禍鑑定會只要出示身份證,說明與當事人關係可以進入陪同旁聽
會議主要流程如下:

  1. 本人報到: 當事人攜帶身分證開會通知單到會議現場時,請先辦理報到手續,並依案件順序等待叫號
  2. 進行陳述: 於會中依「現場圖」說明事故發生經過 (敘述自己當天行駛道路名稱、方向、車道、速度、號誌、發生碰撞位置)
  3. 完成離場: 說明完畢後離開會議室,等待會議記錄,簽名後即可離開。
    如果會後想到某些重要事項需要補充說明,可以填寫發言單(附於開會通知背面或到會向工作人員領取)

    在車禍後申請的現場圖,會被投影在會議室的牆面上
    鑑定委員會請當事人各自上前去說明敘述發生車禍時的駕駛狀況
    敘述完後,回到座位上
    鑑定委員如果有從警方收到相關的車禍影片,依照現場圖和影片提出他們想要問的問題
    從車禍當事人的回答,比照原有的筆錄、證詞等等,然後會告知與會人員大約在何時會寄出車禍鑑定意見書。

(返回目錄)

這些事 不要在車禍鑑定會議上做!

1. 不要跟其他與會者直接衝突
2. 不要跟對方吵架、不要顯露過多情緒、保持理性,只需要說明自己的狀況!
3. 不要刻意引用交通規則或法規
有些人在車禍鑑定說謊,讓另一方當事人氣得跳腳,直接在車禍鑑定吵起來
或有些人因為禁不住鑑定委員詢問一些問題,覺得被找碴,而跟鑑定委員槓上
其實鑑定委員只是要釐清當事人所陳述的,會不會跟他所認知有差異?
事實上,鑑定委員肯問,我們反而覺得是好事,有機會說明得更清楚
但同時也可能是一個風險,因為那個起疑點,正好可能是鑑定委員認為肇事責任翻轉的原因
而在你的認知卻是毫無防備的狀況下…
有些人聰明反被聰明誤!直接把對方違反哪一條交通規則背下來,然後一條一條念出來…
這是鑑定委員的工作,輪不到我們這些門外漢
違反交通規則不必然與肇事原因劃上等號!

*注意:進入會議要把手機關機或轉為震動,會議現場不得錄音、錄影。
*注意:有違規事實並不全然等於有具體確實的肇事責任!
例:未戴安全帽是違規,但是與車禍事故肇事原因無關。
例:無照駕駛是違規,但不見得一定跟肇事原因有必然的關係。

(返回目錄)

車禍鑑定會議之前 你可以準備什麼?

我們會建議:你應該好好研究一下「現場圖」!
如果你自己可以安排時間,在車禍鑑定之前到車禍現場去
畢竟現場圖示2D平面圖,而現場是3D的立體環境
有沒有路樹、招牌阻擋視野?有沒有路面坑洞影響行車安全動線?有沒有號誌故障?
標線有誤?有沒有因為光線強烈照射角度影響視線?
這些都是在車禍鑑定之前,可以去做一些功課
去增加翻轉對你有利狀況的可能性。

另外,在車禍鑑定之前,只要你確定交通隊承辦警員那邊有保存你車禍當下的路口監視器影片畫面
你可以跟警員約好時間,可以去多看幾次!請警員多放幾次,你要嘗試跳脫當事者的角度
從第三者或者假設自己是車禍鑑定委員,真正「客觀」看待這個車禍
把這個車禍當成是別人的,仔細看車禍發生你認為真正可能的原因
當然,如果自己真的有錯,也要慢慢讓自己坦然去接受了~
要記得「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我們知道這樣很難!只有當你跳脫當事人,才能真正客觀看待自己要面對的狀況。

*重要提醒:你不能偷錄、翻拍,因為這些都是這個車禍案件的事證,會被警察警告喔~

(返回目錄)

車禍鑑定不服 申請「覆議」!

如果對於鑑定報告的結果不認同、認為鑑定委員會的判斷有疏失,可以依法再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申請「覆議」。
案件還沒進入訴訟程序,當事人或警察機關移送者可以在「收到報告後的30天內」申請覆議,
並繳交費用2,000元,但只能申請1次,不能重複申請。(要寫申請覆議的理由喔~)
案件若已進入司法程序,當事人只能寫訴狀給司法機關,說明對原鑑定意見不服的理由,
以及應該要調查什麼其他證據等,請法院協助囑託覆議鑑定,如果法院認可就會囑託覆議委員會進行覆議。

*注意:
車禍鑑定意見書目前的結果:有肇事主因、肇事次因、同為肇事原因(責任比例5:5)、或無法鑑定
這些結果。並不會有60%:40% 或 80%:20% 這樣的結論顯示。(某些縣市可能會有這樣明確的結論)

車禍鑑定報告也稱為車禍鑑定意見書
在意見書上記錄車禍當時的天候、路況、當事人有無駕照、有無酒駕、駕駛/騎乘的交通工具、車損狀況與人員傷亡情形。
在大致上敘述「肇事經過」之後,就是「肇事分析」的項目
分成:
1. 駕駛行為:各自敘述會議中當事人表述的狀況、綜合歸納可能違反的道路交通規則與肇事原因
2. 佐證:包含之前的筆錄或人證、證詞、影片
3. 路權歸屬:依照現場狀況有相關說明
4. 法規依據:這裡會寫明有關這一起交通事故所涉及哪些交通安全規則
5. 其他註明的事項說明。
最後來到重頭戲:鑑定意見
就是肇事主因、肇事次因、或同為肇事原因,也有可能是「無法鑑定」

(返回目錄)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