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行看門道 外行看熱鬧
首先,我們必須討論「合理賠償金額」中的「合理」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
你現在腦子裡建構的「合理」與我們認知的「合理」有沒有可能相差十萬八千里?
跟對方認知或保險理賠公司認可核准的「合理」又有哪些差距?
來到調解會上,調解委員認定的「合理」、或走到法院訴訟,由法官審理評斷的「合理」
又是否存在著差異?
上面這一段,應該不難看出「合理」是雙向或多向的,而且是要多個對象所認同的
所能對應提出相互符合、明確無矛盾的「證明、證據」才能保有「合理」的基本盤
過與不及,都可能是「不合理」的範圍。
這其中的差距,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車禍理賠處理的經驗不足之外
大多數人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去網路搜尋到的都是表面的資訊,而這些資訊要能夠被綜合彙整起來
形成可以運用解決處理的方案,可能需要在這個領域累積夠多的經驗者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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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車禍談判工具
這是在進行車禍和解之前,要準備好的談判的基礎溝通工具。
除了「初步分析研判表」車禍20天後向交通隊警方申請就可以取得
如果稍微詢問一下,應該也會知道大概的肇事責任歸屬
只要車禍當事人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沒有爭議,就會進行到損害賠償的討論
這時就會需要運用到統整歸納所有傷害損失的依據,並且能夠列出一份讓人一目了然的「請求明細」
提出來要讓調解委員、保險理賠人員和對方當事者可以馬上看懂的「請求明細」
對於調解、談判與溝通是非常重要的!
先不要追求「合理」,因為那是經過談判、溝通,達到共識才會出現的結果。
應該要先追求「讓人看得懂」的請求明細,讓人可以理解、認同這個要求的背景和原因
讓調解委員認同之後,協助你在與對方談判時是變成你的助力
你想要知道如何列出一份「讓人看得懂」的請求明細,請點這篇文章連結【如何列出請求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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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談判對手1: 對方當事人
你必須了解這一個事實
在車禍理賠談判要面對的對手,我們現在來盤點:
1. 對方當事人:這是大多數人最直覺的認為,似乎只要你提出的賠償要求可以說服對方、
或合理的要求讓對方無法反駁,就順理成章可以獲得理想中的賠償。
現實生活中都常說「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你可能要考慮對方的經濟能力、可以賠償的能力範圍到哪裡?
的確!對方害你受傷花錢治療、讓你無法順利上班賺錢、讓你花錢修車、讓你遭受這些痛苦與折磨
本來就應該要賠償!不然換他給我們撞,我們也說賠不出來看看!
對方沒錢賠,我怎麼知道是不是藉口?
反正是對方撞到我讓我受傷,他就是要負起這個賠償的責任,有沒有錢?有沒有辦法賠?是他的問題!
其實最無奈的是許多人纏訟多年之後,拿到法院判決書要去強制執行,但是對方沒有財產,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
事實上,在跟對方交手過程中,對方賠償能力到哪裡,是有機會可以查得出來
有時候必須要適時的給對方空間、時間,以能夠拿到「最大公約數」的賠償都比最後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來得好啊~
如果一昧地意氣之爭,一毛錢都拿不到,最不甘願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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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談判對手2: 對方保險理賠人員
2. 對方保險理賠公司:這是經歷過調解後,才會遇到的問題
有些對方當事人會很依賴保險理賠公司,認為自己有保險,你要求賠償,找他的保險公司理賠給你就好!
至於你們怎麼談?他不懂!他只知道當初買保險時,都說出了車禍保險公司就會理賠~
然後你要跟保險理賠人員周旋,保險公司會拿出許多理賠的規定、條款來要求你提供與你的賠償相符合的證明
請你補齊資料,他們才會進行理賠作業的審核
而有些資料準備起來似乎很困難,例:
「你診斷證明書這樣寫,公司不會過喔!」「你薪資證明不完整,公司只能用最低基本工資計算」
事實上,保險理賠公司要求這些都是正確、正當的,並不是要刁難…
(註:大部分啦!有些理賠人員可能會看你懂不懂,如果不是很懂 是有可能唬爛你 讓你認為只能賠到這種程度!)
沒有經驗的你,即使找到網路上對你有利的資訊,
對方大可回答你:「我們公司作業跟你查找的資訊不一定相同,不能拿來比較啦!」
你能回應或反駁嗎?
保險公司就要運用同樣是有保險公司背景的資源來對付,才能夠破除資訊不對稱的戰局困境~
到這時候,你會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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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談判對手3: 調解委員
3. 調解委員:他應該是中立的,否則怎麼當調解委員?
調解委員四年一任,是無給職喔!只有出席會議的車馬費,沒有薪水。
他們可能是來自各個行業:律師、地政士、會計師、退休公、教人員或德高望重的村、里長
運用他們本來的專業或豐富的社會經驗,運用調解的技巧,協助當事人溝通、排解糾紛、降低爭訟、促進和解。
然而調解委員有男女老少、溝通風格各有不同,調解的成敗也會因此而大受影響
例:如果遇到強勢主導的調解委員,直切主題,雖然提出解決方案,但是留給當事人可以思考琢磨的空間較少
若你認為還有需要商議的部分,可能也會直接被調解委員反駁掉,你又無法判斷、不確定是否顧及到你的權益
反而你的猶豫不前,是整個調解會無法成功的主因,造成你被迫要和解的壓力。
例:有些調解委員則是讓當事人盡情發揮,只要在他還能控制的範圍內,但不一定真的能控制
至少是讓當事人有機會溝通,不小心落入情緒性的對立,就會失控很難收拾,
這類調解委員如果比較資深、有功力的,有些很厲害喔~
會適時收回話語權來主持會議,用比較搏感情、情義相挺的方式溝通,比較偏向感性的溝通層次
調解委員沒有一定要很懂法律、懂車禍肇責,但一定要懂人情世故、能將心比心運用同理心
因為調解是講情講理的地方,法律會擺最後。
他要想辦法去搭起溝通的橋樑,只是每個人風格不同,他們都會希望各自退讓一步,才有機會促成和解。
因此,當你要面對調解委員時,他到底能不能認同你所要求的賠償?能不能一眼就懂你的請求明細?
能不能拿著你提供的有力資料來幫助你獲得賠償?這些都必須是到了調解會,才會知道的答案了。
不只這三位,在車禍理賠中是可能成為你的談判對手!還有喔~
請看下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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